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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國防] 國安大漏洞 退離人員赴中管制年限鬆綁國安大漏洞 退離人員赴中管制年限鬆綁 〔2012.03.08∕自由時報∕記者羅添斌∕台北報導〕 摘要: 繼國防部將涉密人員退伍後前往中國的管制房地產年限,由三年以上,改為依其涉密程度降為三、二、一年之後,據指出,國安局也將國安人員退離職後赴中國的管制年限加以調整,改為「五、三、二制」,最高僅有五年,相關辦法還有特別條網路行銷款,「局長、駐外特派員、站長」等職務,管制年限為「三年以上」。 民進黨立委薛凌批評,這些國安將級主官,至少都得管制五年以上,才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。國防部限制年限至少應比照國裝潢安局的「五、三、二制」。 立委要求高層須管制五年以上 她表示,最近退役將領間正透過眷村改建的大樓管委會、同鄉會,召集所謂「清明返鄉掃墓團」,沉寂一段時間的退役將領訪中團,將酒肉朋友因清明節而出現退役將官訪中潮,呼籲國安局及國防部,應儘快提高機敏單位將領退伍訪中的管制期程,不要讓機敏管制出現破洞。 為配合馬政府兩岸政策的大幅開放,國防部在二○○八年七月seo修正「從事國防事務現職及退(離)職人員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」,將原本以三年起跳的管制年限,調整為「三、二、一」制,服役時業務接觸「絕對機密」層級者,管制年限僅有三年,裝潢「極機密」等級者為二年,「密」級者為一年。 資深國安人士透露,國安局也在局長蔡得勝核定下,調整離退人員到中國的管制年限,在職時列為甲種查核對象,也就是能接觸「絕對機密」等級代償機密文件者,退離職後到中國的管制年限為五年;乙種查核對象(接觸極機密等級)管制三年,丙種查核對象(接觸機密等級)管制二年。 他表示,國安局還增加特別條款,明訂「國安局長、駐租屋外特派員、站長」等職務官員,管制年限為「三年以上」,讓人質疑國安局長所接觸的機密等級不會比其他國安官員低﹐安局長管制年限卻不是五年起跳,而是三年,國安局必須提出說明。 好房網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2/new/mar/8/today-p1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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